《路面標線涂料》JT/T 280為交通部推薦標準,適用于在公路上施劃的道路交通標線所用的路面標線涂料的生產、檢驗和使用。標準規定了路面標線涂料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等要求。該標準于1995年首次發布,2004年第一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發布于2022年6月9日,并于2022年12月9日實施涂料在線coatingol.com。
為了幫助大家能夠更好地學習、理解、實施新標準,我公司作為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新標準修訂的主要技術變化進行列舉,現將具體內容整理摘錄,供大家參考、學習。
1. 增加
1.1 增加術語和定義共26個
序號 | 術語 | 定義 |
1 | 預混玻璃珠 | 在路面標線涂料未施劃成道路交通標線涂層以前,均勻混合在路面標線涂料中的玻璃珠。 |
2 | 面撒玻璃珠 | 路面標線涂料在路面上施劃成未干燥的道路交通標線涂層后,撒布在其上的玻璃珠。 |
3 | 普通色 | 入射到材料表面的光線被有選擇性吸收后,在材料表面顯示的顏色。 |
4 | 涂層材料色 | 路面標線涂料形成道路交通標線涂層后,其上撒布面撒玻璃珠時材料表面的普通色。 |
5 | 流動度 | 一定質量的熱熔型路面標線涂料熔融后攤鋪面積與其試驗質量之比。 |
6 | 耐熱變形性 | 在一定的溫度、荷載質量、荷載時間條件下,在垂直向下荷載方向上熱熔型標線材料荷載后與荷載前的外形尺寸之比。 |
7 | 雙組分涂料 | 由主劑(A組分)和固化劑(B組分)兩種組分組成的化學反應型涂料。 |
8 | 凝膠時間 | 雙組分涂料A、B組分在規定的溫度下混合后,由液態轉變成固態凝膠所需的時間。 |
9 | 早期耐水性 | 水性路面標線涂料施劃初期,涂膜在常溫、高濕環境條件下耐水浸破壞的能力。 |
10 | 聚乙烯蠟針入度 | 在規定的條件下,標準針垂直刺入聚乙烯蠟試樣的深度,以1/10mm為單位。 |
11 | 針入度計 | 用標準針測定蠟的硬度的儀器。 |
12 | EVA包裝袋 | 以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EVA) 樹脂為基礎原料,添加其他各種原料、助劑,經熔融加工成型,用于盛裝熱熔型路面標線涂料的包裝袋。 |
13 | 熱塑性軟質薄膜袋 | 由一層或多層熱塑性軟質薄膜扁平筒制成的至少有一端封閉的包裝容器。 |
14 | 層 | 構成袋壁的一層熱塑性塑料薄膜或其他韌性材料薄膜,或者是這些材料的復合材料。 |
15 | 褶邊 | 袋筒或袋縱向邊緣向內折疊夾入的部分。 |
16 | 袋筒 | 裁剪成規定長度的單層或多層扁平筒。 |
17 | 平邊袋筒 | 縱向邊緣無折疊夾入部分,而僅由扁平筒構成的袋筒。 |
18 | 褶邊袋筒 | 縱向邊緣有向內折疊夾入部分的袋筒。 |
19 | 熱封合 | 在一定的溫度和壓力下,經過一定的時間將數層包裝材料相關部分熔合在一起的方法。 |
20 | 橫向熱封合 | 通過加熱使袋筒的一端或兩端熱封合的方法。 |
21 | 閥口 | 用于填裝內裝物并在填裝之后使內裝物不易倒流的預留口,通常位于包裝袋的一角。 |
22 | 平邊袋 | 以平邊袋筒加工成的包裝袋。 |
23 | 褶邊袋 | 以褶邊袋筒加工成的包裝袋。 |
24 | 熱封合袋 | 通過連續的橫向熱封合使一端或兩端封閉的包裝袋。 |
25 | 開口袋 | 僅一端封閉的包裝袋。 |
26 | 閥口袋 | 兩端封閉且其中一端配備閥口的包裝袋。 |
1.2 增加了“預混玻璃珠成圓率”技術要求:反光型和突起型涂料中預混玻璃珠成圓率應不低于GB/T 24722中的規定。
1.3 增加了“有害物質含量”技術要求:應符合 JT/T 1326—2020中第4章的規定。
1.4 增加了橙色、灰色、綠色、紅色、藍色、紫色、棕色和黑色涂料顏色。
1.5 增加了溶劑型、水性路面標線涂料“人工加速耐候性”技術要求:試驗前樣品的色品坐標和亮度因數應符合表2和圖1的規定。經人工加速耐候性試驗后,試板涂層不產生龜裂、剝落;允許輕微粉化和變色,色品坐標應符合表2和圖1的規定,涂層亮度因數變化范圍應不大于表2中規定的亮度因數的20%。
1.6 增加了熱熔型路面標線涂料“原材料”“耐熱變形性”和“總有機物含量”技術要求:
項目 | 技術要求 | |
原材料 | 預混玻璃珠 | 按GB/T 24722中有關預混玻璃珠的規定 |
樹脂 | 熱熔型涂料用樹脂的性能要求應符合表A.1的規定 | |
聚乙烯蠟 | 熱熔型路面標線涂料用聚乙烯蠟的性能要求應符合表B.1的規定 | |
耐熱變形性(%)[(60±2)℃,50kPa,1h] | ≥90.0 | |
總有機物含量(%) | ≥19.0 |
1.7 增加了雙組分路面標線涂料“凝膠時間”“遮蓋率”“涂層低溫抗裂性”的技術要求。
1.8 增加了“熱熔型路面標線涂料用樹脂”“熱熔型路面標線涂料用聚乙烯蠟”和“熱熔型路面標線涂料用 EVA 包裝袋”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等。
2. 更改
2.1 更改了“玻璃珠含量和使用方法”
2022年版 | 2004年版 | ||||
類別 | 型號 | 涂料中預混玻璃珠含量(質量百分比) | 類別 | 型號 | 涂料中預混玻璃珠含量(質量百分比) |
熱熔 | 反光型 | ≥30% | 熱熔 | 反光型 | 18%~25% |
突起型 | ≥30% | 突起型 | 18%~25% | ||
溶劑 | 普通型 | 0 | 溶劑 | 普通型 | 0 |
反光型 | ≥30% | 反光型 | 0 | ||
雙組分 | 普通型 | 0 | 雙組分 | 普通型 | 0 |
反光型 | ≥30% | 反光型 | 0或18%~25% | ||
突起型 | ≥30% | 突起型 | 18%~25% | ||
水性 | 普通型 | 0 | 水性 | 普通型 | 0 |
反光型 | ≥30% | 反光型 | 0或18%~25% |
2.2 更改了“亮度因數”技術要求
2022年版 | 2004年版 | ||||
顏色 | 亮度因素 | 顏色 | |||
涂層材料色 | 白 | ≥0.80 | 普通材料色 | 白 | ≥0.75 |
黃 | ≥0.48 | ||||
橙 | ≥0.20 | 黃 | ≥0.45 | ||
灰 | ≥0.16 | ||||
綠 | ≥0.12 | 逆反材料色 | 白 | ≥0.35 | |
紅 | ≥0.07 | ||||
藍 | ≥0.05 | 黃 | ≥0.27 | ||
紫 | ≥0.05 | ||||
棕 | ≥0.04 ≤0.15 | ||||
黑 | ≤0.03 |
2.3 更改了熱熔型路面標線涂料“軟化點”“不粘胎干燥時間”“抗壓強度”“加熱穩定性”和“流動度”技術要求
項目 | 2022年版 | 2004年版 | |||
軟化點ST(℃) | 100≤ST≤140 | 普通型、反光型 | 突起型 | ||
90~125 | ≥100 | ||||
不粘胎干燥時間(min) | ≤5 | ≤3 | |||
抗壓強度(MPa) | (23±1)℃ | ≥12.0 | ≥12 | (23±1)℃時,≥12 | |
(60±2)℃ | ≥2.0 | (50±2)℃時,≥2 | |||
加熱穩定性 | a)在(200±10)℃條件下持續保溫4h,無明顯泛黃、焦化、結塊等現象; b)加熱4h后,涂層色品坐標應符合表2和圖1規定的范圍, 涂層亮度因數變化范圍應不大于表2規定的亮度因數的6.25% | 200℃~220℃在攪拌狀態下保持4h,應無明顯泛黃、焦化、結塊等現象 | |||
流動度 | 反光型 | 90±5(mm2/g) | 35±10(s) | — | |
突起型 | 50±5(mm2/g) |
2.4 更改了溶劑型路面標線涂料“黏度”“不粘胎干燥時間”“耐磨性”技術要求
項目 | 2022年版 | 2004年版 | ||
黏度a(η) | 普通型 | 100≤η≤150 | ≥100(涂4杯,s) | |
反光型 | 80≤η≤120 | 80~120(KU值) | ||
不粘胎干燥時間(min) | ≤15 | 普通型≤15 | 反光型≤10 | |
耐磨性(mg) | ≤60 | ≤40 |
2.5 更改了雙組分路面標線涂料“不粘胎干燥時間”技術要求
項目 | 2022年版 | 2004年版 |
不粘胎干燥時間(min) | ≤60 | ≤35 |
2.6 更改了水性路面標線涂料“不粘胎干燥時間”“耐磨性”技術要求
項目 | 2022年版 | 2004年版 | |
不粘胎干燥時間(min) | ≤15 | 普通型≤15 | 反光型≤10 |
耐磨性(mg) | ≤60 | ≤40 |
3. 刪除
3.1 刪除了熱熔普通型產品:
熱熔普通型產品:涂料中不含玻璃珠,施工時也不撒布玻璃珠。
3.2 刪除了溶劑型路面標線涂料“加熱穩定性”技術要求:
溶劑型路面標線涂料“加熱穩定性”技術要求:應無結塊、結皮現象,易于攪勻,KU值不小于140。